近日,《2005年度計算機病毒疫情及網絡安全報告》發布,值得注意的是該報告顯示:病毒、黑客和流氓軟件正緊密結合,日益趨于商業化、集團化,并且已經形成了一根完整的產業鏈條。很多正規的軟件、互聯網公司和共享軟件作者加入到流氓軟件的黑色利益鏈條中來,在大大加強流氓軟件傳播能力的同時,也成為了網絡威脅的幕后黑手。
自從有了互聯網,仿佛“強奸”就經常發生,而流氓軟件似乎又是“強奸”的另一個代名詞。為啥?因為“強奸”的最大特征就是強迫性,而流氓軟件麾下的廣告軟件、間諜軟件、瀏覽器劫持軟件、行為記錄軟件、惡意共享軟件,哪個不是以違背網民意愿,強制、隱瞞、欺騙、強迫而為之?
2005年,7月11日,北京網絡行業協會炮轟了國內10款流氓軟件的名單,隨后輿論嘩然,為啥?因為3721、阿里巴巴、Ebay易趣、CNNIC、百度、千橡、中搜等幾乎國內所有的大牌網絡公司都被列入其中。或許正應了周鴻祎那句“這年頭,誰的屁股都不干凈”。
流氓就是流氓,其危害自然不小,曾經有人給流氓軟件羅列了以下四點核心罪名:1、強行侵入用戶電腦,無法卸載; 2、強行彈出廣告,借以獲取商業利益; 3、有侵害用戶的虛擬財產安全潛在因素; 4、偷偷收集用戶在網上消費時的行為習慣、賬號密碼。其實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流氓軟件妨礙了網民上網的自由選擇權、知情權等網絡私權利。
俗話說,存在即合理,流氓軟件之所以能夠大行其道,并被許多正規的軟件、互聯網公司所看中,必然有其潛在的理由和道理。
首先,網絡經濟是眼球經濟,雖然注意力、流量并不能決定什么,甚至被很多業內人士所鄙視,但不可否認的是,沒有注意力和流量做支撐,再好的互聯網創意都不會得到VC的關注,更不會長久的發展下去。在成本不增加的情況下,流氓軟件正好滿足了這種增加注意力、流量的需求,它是最便宜的網絡營銷方式之一,“罵就罵吧,又不是我一家這么流氓”,“利益才是最重要的”,正是在這種心理驅使下,流氓軟件找到了繼續流氓下去的第一點理由;
其次,無論是當今的刑事法律,還是民事法律都不能對流氓軟件行為給予很好規治,甚至連什么是流氓軟件?流氓軟件具有什么實質特征?流氓軟件違法與否都存在爭議。法不禁止皆自由,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流氓雖難聽,但也沒什么大不了。行業協會自律雖然已經啟動,但當道德對抗利益的時候,往往會向后者低頭。可以說正是在這種管理、法治規范缺位態勢下,流氓軟件找到了繼續流氓下去的第二點理由;
最后,流氓軟件也并非一無是處,不能將其一棍子打死,相反,許多網民對一些流氓軟件卻“情有獨鐘”,以3721上網助手為例,它之所以當年能夠覆蓋了90%的中國互聯網用戶,而且擁有60萬的企業客戶,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具備IE修復、清理使用痕跡、廣告攔截、安全防護、插件管理等功能,對網民尤其是菜鳥級網民有很大的幫助,甚至很多網民稱其為“綠色互聯網工具軟件”。在一部分網民的支持下,流氓軟件找到了繼續流氓下去的第三點理由;
照此分析,流氓軟件不會在短期內消失于國內互聯網業,相反會在一定期間內繼續呈現規模化發展,或許有網民會說當那些發布和使用流氓軟件的公司足夠強大后,一定會注重自己的品牌創立和營銷,必定會拋棄流氓軟件。這話當然不錯,但長江后浪推前浪,只要社會在發展,誰又能保證后進入的小網絡公司不會重踏“前輩”的流氓老路,將流氓軟件繼續“發揚光大”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