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的普及和即時通訊給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了無可替代的便利和快捷。究竟如何讓即時通訊更好的服務企業和員工,同時卻不造成企業的生產力流失和大量的經濟損失呢?員工上網行為需不需管?如何管?會不會引起員工的反感?是否會引發法律糾紛?管到多少“適度”?……?這些都成為專家學者和網絡安全廠商所熱切關注的問題。
萊克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裁尹志超先生認為:上網行為管理是企業通過一套專門針對上網行為而設計開發的網絡行為分析和管理工具,幫助企業管理者全面了解員工上網情況和網絡使用情況,對與工作無關的網絡操作進行限制或阻止,提高網絡使用效率和員工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避免上網行為給企業帶來的風險和損失。
企業實行上網行為管理的難題上網行為管理不同于傳統行業的管理,無法制定簡單明確的規則進行監控和管理,需要全方位深入的分析用戶上網行為。一般而言,上網行為管理的難題在于:
◆上網行為管理涉及到相當專業的技術,管理者往往沒有相關方面的知識。
◆網絡訪問復雜,難以區分合理和非法的網絡訪問
◆缺乏有效的跟蹤分析工具,事后無法匯總、舉證
◆缺乏有效的管理控制工具
為了及時地掌握用戶在網絡使用中的信息,規范用戶的網絡行為,提高用戶對互聯網絡資源的使用效率,就應該對用戶的網絡應用信息進行記錄和分析,以供管理者及時發現網絡應用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解決的策略。
企業對員工的上網行為進行監控是否合理合法?
據著名人力資源學者葉明介紹,在西方國家法律對此有規定:公司有權對屬公司所有的計算機和網絡等資源在被員工使用的過程中(包括通訊如公司配發用手機和桌面電話等)進行監控,但法律也明確規定在監控前公司必須明確告知被監控人,公司不得在員工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監控;而且在監控過程中記錄的員工私人信息公司不得泄露于任何第三方,公司對此負有保密和保護被監控人隱私的責任。
尹志超說:上網行為管理是手段,不是目的。很多人對上網行為管理存在一定“誤解”,管理者通過上網行為管理,目的是為幫助企業員工建立一個規范的上網習慣,并以此來提高工作效率。企業監控員工的上網行為并不是為了窺探他們的隱私,而是出于信息安全和規范管理的需要。
而員工對監控的態度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上網行為管理是否能有效的執行下去。在產生抵觸情緒進而影響工作積極性之前,企業應該做很多工作,正如葉明說所:沒有人喜歡被監控,但無規矩不成方圓,這種管理模式勢在必行。企業不可能為員工的不作為支付大量的無用成本。因此,做好員工的告知和溝通工作是非常關鍵的。一旦員工理解企業的出發點并且企業的效益得到改善、最終的受益者仍是員工自己的事實之后,這種方式將逐漸被認可。
根據美國管理協會(American Management Association)近日所做的一項調查,超過四分之三的美國雇主監視員工在工作時間的個人上網行為;在中國,也有近兩成的公司對員工的網聊記錄、電子郵件內容進行監控。
這種管理模式正受到越來越多的企業管理者歡迎,對于員工個人而言,應該加強對企業文化的認同,增強企業使命感,并對企業管理者加深理解。與此同時,企業管理者應注意把握企業利益和員工隱私之間的平衡,通過安全教育、權限設置、細節調整等管理方法,結合監控、過濾、身份認證等技術手段,在保障企業利益的同時維護個人隱私。此外,需要強調的一點,網絡行為監控的執行者應該是企業的管理層而不是IT人員,IT人員的上網行為也需要受限制,這樣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員工的隱私外泄。
如何選擇產品:
如今上網行為管理的產品非常多,企業在選擇的時候一定要根據自身的需求。IT管理從管理內容來看,主要包括網管系統(NMS)、應用性能管理(APM)、桌面管理系統(DMI)、員工行為管理(EAM)和安全管理。